泾源县人民检察院
泾源县人民检察院是宁夏自治区建制较小的基层检察院之一,现有政法专项编制29人,实有检察干警30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占用政法专项编制),党员18人,占57.6%;少数民族干警27人,占87.9%;女干警13人,占42.4%。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8人(含主任科员2人),副科级干部8人(含副主任科员1人)。现有员额制检察官9人,助理检察员3人,司法辅助人员6人,司法警察3人,具有司法资格人员13人。院党组成员5人,检察委员会委员9人,其中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人。35岁以下干警10人,占33.3%,35---50岁干警10人,占33.3%,50岁以上干警10人,占33.3%。所有检察人员均为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在职研究生学历1人,占6.1%,大学本科学历30人,占100%,法律专业25人,占75.8%。目前,按照检察系统改革的要求统筹设置5个内设机构,即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办公室。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院集体先后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等集体荣誉30余项。